内蒙古自治区诗词学会文件
内诗会字【2018】第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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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内蒙古银行杯”第二届正北方诗词奖赛事活动的通知
各盟市、旗县市区诗词学会(协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内蒙古银行各机构,广大诗友:
为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和内蒙古银行成立20周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和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给苏尼特右旗乌兰牧骑队员回信精神,大力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调动各级各类诗词组织和广大诗友从事诗词工作、诗词创作的热情,进一步提高诗词创作质量,内蒙古诗词学会和内蒙古银行工会决定联合举办“内蒙古银行杯”第二届正北方诗词奖赛事活动。征文主题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人民、歌颂山川大地、歌颂内蒙古银行成立20年来的成就及银行工作人员风貌为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内蒙古银行杯”第二届正北方诗词奖赛事活动组委会。
主任:贾学义 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
中华散曲工委副主任
内蒙古诗词学会会长
副主任:王 杰 内蒙古银行工会主席
副主任:贾志义 内蒙古诗词学会常务副会长
副主任:屈晨然 内蒙古诗词学会副会长
二、工作机构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组成人员有:
苗恒泰:内蒙古诗词学会副会长、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
边 静:内蒙古银行党委(工会)办公室主任
赵光荣:内蒙古诗词学会网络部部长。
三、奖项设置
第二届正北方诗词奖赛事活动设组织奖、个人奖、作品奖;同时为从事诗词工作40年以上人员颁发荣誉证书。
(一)组织奖是奖励在诗词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各级各类诗词组织(不含诗词微信群等)和其它先进集体。组织奖获得者要求在诗词工作中领导重视、组织有方、群众广泛参与、经常坚持活动、队伍素质和诗词创作质量明显提高、诗教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能够积极配合和支持内蒙古诗词学会的工作并认真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等。本届组织奖设8名,奖金各1000元。
(二)个人奖是奖励努力学习、积极创作诗词和在诗词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要求参赛者热爱诗词事业,积极参加诗词工作,努力创作诗词作品和诗词理论文章,政治思想强,充满正能量,在诗词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受到普遍好评。本届个人奖设15名,奖金各500元。
(三)作品奖是奖励内蒙古自治区内本土诗人词家自2017年7月以来各种体裁的优秀诗词作品(含自由诗)和诗词理论文章。要求格律诗、词、曲符合格律规范,诗词理论文章和各种体裁的诗词作品内容积极向上、以人民为中心、传递正能量、体现时代精神,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有利于振奋民族精神。本届作品奖设一等奖8名,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12名,奖金各500元;三等奖18名,奖金各300元。优秀奖30名,不发奖金,只发获奖证书。届时将按参赛作品报送情况分类设置各种体裁获奖比例。
(四)为从事诗词创作、教学、编辑等工作40年以上的人员颁发荣誉证书。
四、报送要求
(一)组织奖、个人奖、作品奖的参赛集体、个人、作品和从事诗词工作40年以上人员名单均由各盟市诗词学会和内蒙古银行工会分别报送;个别情况特殊的地区可由诗友推荐或者毛遂自荐。
(二)每个盟市限报2个组织奖集体和3名个人。报送的集体和个人要附200字以内简短的事迹介绍材料。参赛作品必须是2017年7月以来创作的各种体裁的诗作(含自由诗),每位作者限报1首,诗词理论文章要避免与第五届(卓资县)理论研讨会提交论文重复申报。散曲作品也应避免与内蒙古诗词学会组织的赛事重复申报。从事诗词工作40年以上人员要求提供从事诗词创作、教学、编辑等方面工作达到40年的证明,要求被报送人员无政治问题和其它问题。由报送单位把关并报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三)组织奖、个人奖和作品奖一律以电子版投寄。
投稿邮箱:zbfscds1234@163.com
联系人: 赵光荣 电话13847107849
(四)第二届正北方诗词奖赛事活动所设组织奖、个人奖、作品奖及荣誉奖参评报送一律到2019年4月30日24:00前截止,逾期不候。
五、评奖办法
(一)作品奖由组委会组织成立的评奖委员会对所有参评作品实行密封姓名和地域,编号进行审评;组织奖、个人奖由内蒙古诗词学会会长办公会议在盟市诗词学会报送的基础上提出入选建议名单,经评奖委员会研究评定。
(二)同等条件下,有关建国70周年和内蒙古银行相关题材的作品优先获奖;内蒙古诗词学会会员含散曲社社员、草原女子诗社社员优先获奖。
(三)最终评出的获奖结果将在内蒙古诗词网、内蒙古诗词学会微信公众账号平台上公示一周,以接受社会监督。
内蒙古自治区诗词学会 内蒙古银行工会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