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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诗词学会关于征集全区第三届(五原)诗词论坛论文的通知(不另行文)

TIME:2016-07-19 浏览次数:5930 【大】 【中】 【小】 关闭

内蒙古诗词学会关于征集全区第三届(五原)诗词论坛论文的通知(不另行文)


 

各盟市诗词学(协)会,满洲里、二连市诗词学(协)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广大诗友同仁:


  为了更好地引导内蒙古诗词创作的健康发展和质量提升,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诗词理论研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内蒙古诗词学会决定在第二届内蒙古诗词论坛成功举办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全区中华诗词理论征文活动。现将征文选题方向、重点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题方向

1·草原文化对草原诗的促进和影响;

2·草原诗可汲取的边塞诗营养;

3·草原诗不同时代的不同特征;

4·草原诗东西部比较;

5·草原诗的地域特色;

6·草原诗的民族特色;

7·草原历史遗址诗歌给时下创作的有益启示(如昭君墓、成吉思汗陵、孝庄园等);

8·如何打造草原诗的田园特色;

9·如何写好新时代的牧曲;

10·草原诗派成长的条件;

11·诗词创作中形象思维的重要性;

12·如何把握草原诗的新意象;

13·如何才能让诗词有韵味;

14·略说精品“精”在何处;

15·对全国第31届中华诗词研讨会某一选题的阐释和论列(注意届时在中华诗词网和内蒙古诗词网上浏览)

二、 征稿要求

1·来稿要求导向正确,观点鲜明、文从字顺并有新意、有创见,坚决杜绝抄袭现象。

2·论文要结合自己或者区内外诗人词家的创作实践,以增强论文的针对性和说服力。

3·稿件一律采用电子版,篇幅一般不超过2500字。来稿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发表时署名自便)、手机号、通讯地址(邮箱和邮编)并附百字以内作者简介。

三、 截稿时间

  征文从“通知”下达之日起至2017年5月10日截稿。届时学会将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给入选作品的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同时按照会长会议要求,邀请入选论文作者代表参加全区第三届(五原)诗词论坛进行大会交流,入选论文还将在内蒙古诗词网、《内蒙古诗词》杂志和内蒙古诗词微信公众平台上陆续发表。


联系人:祁牧多(内蒙古诗词学会学术部部长) 

联系电话 18586092481   15124765821

征稿邮箱:muduo8661@163.com


                                      内蒙古诗词学会

                                      2016-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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