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创建第二批中华诗教先进单位接受验收
2018年10月12日,中华诗词学会宣教部副主任王子江、组联部副主任田凤兰、办办室副主任尹彩云一行,对五原县创建第二批中华诗教先进单位工作进行验收。
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内蒙古诗词学会会长贾学义,内蒙古诗词学会副会长王世佑、王有鸿、王利田,诗教部长李飞雷,巴彦淖尔市诗词学会会长葛振斌陪同验收。五原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广明,五原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刘管军,五原县副县长张建光,五原县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裴爱荣、副局长郭勇,五原县教育局局长付志强,五原县政府办主任李东,副主任李明虎、王勇,巴彦淖尔市诗词学会秘书长、五原县诗词学会副会长郑建军,五原县诗词学会副会长李青山、梁嗣空等也全程陪同考察验收。
五原县已在去年荣获“中华诗词之乡“光荣称号,并有8家单位被命名为中华诗教先进单位。五原县委、县政府认为,五原县虽然被命名为“中华诗词之乡“,但创建工作永远在路上。他们成立了创建“中华诗词之乡“推进领导小组,制定了下一步创建规划,提出三年内要把五原古郡打造成中华塞北诗词名城,同时大力推进诗词“六进“工作。这次,考察组对五原县诗词“六进“的学校、社区、机关、村镇、景区等的九个单位进行了考察验收。还参观了抗战博物馆、抗战烈土陵园,观看了五原县中小学校园艺术节文艺晚会。考察组认为,五原县是全国诗教工作的一面旗帜。他们在诗教工作中创建的全党动手、全民动员、真抓实干、注重实效的“五原模式”,已经或正在指导策励全国的诗教工作更上层楼。这次接受验收的五原一小、五原职中等9个单位,在创建中华诗教先进单位中又有新特点、新成就,十分鼓舞人心。